CRA 第 14 條報告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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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條報告義務自 2026 年 9 月 11 日起適用。製造商需要提前確定報告渠道和提交人員,並備好產品數據,才能在發生應報告的漏洞或事件時按期提交。
報告前準備
事件發生前,製造商應明確哪些產品適用 CRA、誰有權提交報告、由哪個協調 CSIRT 接收,以及產品已在哪些成員國供應。
報告渠道
報告通過 CRA 單一報告平台提交。
協調方
報告應提交至負責協調的 CSIRT 所對應的接收端點。
成員國
報告可能需要列出已供應該產品的成員國。
產品信息
應能迅速查到產品名稱、版本和類型、漏洞被利用或事件發生的情況,以及已採取的緩解措施。
協調 CSIRT
通知應通過製造商在歐盟主要營業地所在成員國指定為協調方的 CSIRT 的電子通知端點提交,並應同時可供 ENISA 訪問。
英文原文:
The notification shall be submitted using the electronic notification end-point of the CSIRT designated as coordinator of the Member State where the manufacturers have their main establishment in the Union and shall be simultaneously accessible to ENISA.歐盟條例 (EU) 2024/2847, 第 14 條第 7 款(中文為非官方譯文;英文為原文)
對歐盟製造商來説,主要營業地是主要作出產品網絡安全決策的成員國。如果無法確定,則以製造商在歐盟內員工人數最多的營業機構所在成員國為準。
對於在歐盟沒有主要營業地的製造商,第 14 條第 7 款要求依據製造商可獲得的信息,按以下順序確定協調 CSIRT 所在成員國:
- 代表該製造商產品數量最多的授權代表所在的成員國。
- 將該製造商產品投放市場數量最多的進口商所在的成員國。
- 在市場上提供該製造商產品數量最多的分銷商所在的成員國。
- 該製造商產品用戶數量最多的成員國。
各成員國的產品供應情況
24 小時早期預警需要列出製造商已知供應過受影響產品的成員國。單一報告平台(SRP)也會向這些成員國的其他相關 CSIRT 轉送信息。
- 歐盟內的直銷和分銷渠道;
- 向歐盟用戶提供產品的在線交易平台、應用商店和下載渠道;
- 在特定成員國投放市場或提供產品的進口商和分銷商;
- 與報告有關的產品版本、固件版本、依賴雲服務的功能或不同型號。
報告數據準備
SRP 提供統一入口:製造商提交一次,平台將通知轉送協調 CSIRT 和 ENISA。提交所需的產品和安全信息仍須由製造商準備。
- 誰被授權提交通知;
- 哪個產品、版本、組件或服務功能受到影響;
- 事件被視為正在被積極利用的漏洞還是嚴重事件;
- 已經知道什麼,仍在調查什麼,以及有哪些緩解措施可用;
- 哪些用戶或成員國可能受到影響;
- 需要按第 14 條通知受影響用戶時,由誰、通過何種方式通知。
識別應報告的事件
哪些漏洞或事件必須報告,見 漏洞報告。製造商既要能及時識別這些事件,也要能在 24 小時和 72 小時的期限內完成相應提交。
按法定條件判斷是否報告
發現漏洞後,仍應按第 14 條判斷是否達到強制報告條件。預先開通提交渠道,便於在條件滿足時及時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