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 網絡韌性法案:適用範圍內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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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產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即進入 CRA 適用範圍:屬於含數字要素的產品;在商業活動中供應至歐盟市場;其預期用途或合理可預見的使用包含與設備或網絡的直接或間接、邏輯或物理數據連接。隨後還需檢查第 2 條是否將該產品排除。
適用範圍內的產品
本條例適用於在市場上提供的含數字要素產品,其預期用途或合理可預見的使用包括與設備或網絡建立直接或間接的邏輯或物理數據連接。
英文原文:
This Regulation applies to products with digital elements made available on the market, the intended purpose or reasonably foreseeable use of which includes a direct or indirect logical or physical data connection to a device or network.歐盟條例 (EU) 2024/2847, 第 2 條第 1 款(中文為非官方譯文;英文為原文)
上述條件需要同時滿足。產品名稱或行業類別不能單獨決定結論;還要確認產品的實際形態、市場供應方式,以及預期用途或合理可預見使用中的數據連接。
- 產品:軟件、硬件、單獨投放市場的組件,或構成產品一部分的遠程數據處理方案。
- 市場供應:產品在商業活動中向歐盟市場供應,用於分銷或使用。
- 連接:產品的預期用途或合理可預見的使用包含邏輯、物理、直接或間接數據連接。
- 排除:第 2 條或授權法案可以把本來滿足條件的產品排除在 CRA 之外。
含數字要素的產品
“含數字要素產品”是指軟件或硬件產品及其遠程數據處理解決方案,包括單獨投放市場的軟件或硬件組件;
英文原文:
‘product with digital elements’ means a software or hardware product and its remote data processing solutions, including software or hardware components being placed on the market separately;歐盟條例 (EU) 2024/2847, 第 3 條第 1 項(中文為非官方譯文;英文為原文)
這個定義覆蓋完整產品,也覆蓋單獨投放市場的組件。軟件不限於嵌入硬件的軟件;硬件也不限於最終消費設備。用於集成的軟件或硬件組件,如果單獨投放市場,也可能本身就是含數字要素的產品。
軟件產品
移動應用、桌面程序、固件、驅動、操作系統、SDK 和可下載工具都可能是產品。
硬件產品
路由器、傳感器、工業控制器、智能家電、主板、集成電路和其他電子系統都可能是產品。
單獨組件
用於集成的軟件或硬件,在單獨投放市場時可以獨立進入 CRA 適用範圍。
遠程數據處理
“遠程數據處理”是指在遠處進行的數據處理,其軟件由製造商或在製造商的責任下設計和開發,且缺少該處理會使含數字要素產品無法執行其某項功能;
英文原文:
‘remote data processing’ means data processing at a distance for which the software is designed and developed by the manufacturer, or under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manufacturer, and the absence of which would prevent the product with digital elements from performing one of its functions;歐盟條例 (EU) 2024/2847, 第 3 條第 2 項(中文為非官方譯文;英文為原文)
遠程數據處理不是用戶能從產品訪問的所有云服務。相關軟件必須由製造商或在製造商的責任下設計和開發,且缺少該處理會使產品無法執行其某項功能。
產品的一部分
由製造商控制並執行產品功能的雲服務,可能構成 CRA 所指產品的一部分。
產品邊界之外
獨立 SaaS 或無關網站,不會僅因產品可連接到它而被納入產品定義。
數據連接類型
“邏輯連接”是指通過軟件接口實現的數據連接的虛擬表示;
英文原文:
‘logical connection’ means a virtual representation of a data connection implemented through a software interface;歐盟條例 (EU) 2024/2847, 第 3 條第 8 項(中文為非官方譯文;英文為原文)
“物理連接”是指電子信息系統或組件之間通過物理手段實現的連接,包括通過電氣、光學或機械接口、導線或無線電波實現的連接;
英文原文:
‘physical connection’ means a connection between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s or components implemented using physical means, including through electrical, optical or mechanical interfaces, wires or radio waves;歐盟條例 (EU) 2024/2847, 第 3 條第 9 項(中文為非官方譯文;英文為原文)
“間接連接”是指與設備或網絡的連接並非直接發生,而是作為可直接連接該設備或網絡的更大系統的一部分發生;
英文原文:
‘indirect connection’ means a connection to a device or network, which does not take place directly but rather as part of a larger system that is directly connectable to such device or network;歐盟條例 (EU) 2024/2847, 第 3 條第 10 項(中文為非官方譯文;英文為原文)
CRA 所指的數據連接不限於互聯網連接。產品可以通過軟件接口、主機系統、硬件端口、總線、線纜、光鏈路或無線電鏈路連接。產品也可以因運行在一個可連接設備或網絡的更大系統中而形成間接連接。
常見例子包括:
- 直接邏輯連接:瀏覽器 HTTPS 會話、使用 IMAP 或 SMTP 的郵件客户端、API、管道、文件、網絡套接字和其他軟件接口。
- 間接邏輯連接:運行在聯網操作系統上的離線計算器或文本編輯器。
- 物理連接:USB、以太網、光纖、現場總線、電氣接口、光學接口、機械接口、Wi-Fi、藍牙、NFC 和其他無線電鏈路。
- 沒有相關連接:基礎計算器、洗碗機控制器或簡單玩具中的固件,如果預期用途和合理可預見的使用不包含與其他設備或網絡的數據連接。
市場供應
“在市場上提供”是指在商業活動過程中,供應含數字要素產品以供在歐盟市場分銷或使用,無論有償還是免費;
英文原文:
‘making available on the market’ means the supply of a product with digital elements for distribution or use on the Union market in the course of a commercial activity, whether in return for payment or free of charge;歐盟條例 (EU) 2024/2847, 第 3 條第 22 項(中文為非官方譯文;英文為原文)
價格不是決定因素。免費提供仍可能屬於商業活動。首次在歐盟市場上提供是投放市場;後續為分銷或使用而提供,也屬於市場提供。
僅供製造商自用的產品,與供應到歐盟市場的產品不同。歐盟委員會常見問題解答舉例説明,製造商自己使用的開發和配置工具不在適用範圍內,除非這些工具作為單獨產品投放市場。
預期用途和可預見使用
“預期用途”是指製造商預期含數字要素產品用於的用途,包括具體使用情境和條件,這些內容載於製造商提供的使用説明、宣傳或銷售材料及聲明,以及技術文檔中;
英文原文:
‘intended purpose’ means the use for which a product with digital elements is intended by the manufacturer, including the specific context and conditions of use, as specified in the information supplied by the manufacturer in the instructions for use, promotional or sales materials and statements, as well as in the technical documentation;歐盟條例 (EU) 2024/2847, 第 3 條第 23 項(中文為非官方譯文;英文為原文)
“合理可預見的使用”是指不一定屬於製造商在使用説明、宣傳或銷售材料及聲明以及技術文檔中説明的預期用途,但可能由合理可預見的人類行為、技術操作或交互產生的使用;
英文原文:
‘reasonably foreseeable use’ means use that is not necessarily the intended purpose supplied by the manufacturer in the instructions for use, promotional or sales materials and statements, as well as in the technical documentation, but which is likely to result from reasonably foreseeable human behaviour or technical operations or interactions;歐盟條例 (EU) 2024/2847, 第 3 條第 24 項(中文為非官方譯文;英文為原文)
預期用途以製造商提供的產品信息為依據。合理可預見的使用還包括正常人類行為、技術操作或交互可能產生的使用方式,即使製造商沒有在説明中將其列為預期用途。
連接須與產品使用有關
端口、API、主機依賴、無線接口或文件工作流程,只有在屬於產品預期或合理可預見使用方式時才會影響範圍判斷。
產品適用性示例
同一產品系列中的不同產品,可能因連接方式、供應方式或具體用途不同,得出不同的 CRA 適用結論。
打印機軟件
打印機正常工作所需的驅動程序,可以屬於含數字要素的產品。
FPGA 工具
用於設計和編程 FPGA 的工具,在投放市場時可以是軟件產品。
支持網站
網站支持產品功能,且滿足遠程數據處理定義時,才可能構成產品的一部分。
未連接家電
產品僅含嵌入式固件,並不必然適用 CRA。如果預期用途或合理可預見使用不涉及直接或間接數據連接,就可能不在適用範圍內。
不在適用範圍內
第 2 條包含直接排除、通過授權法案的後續排除或限制,以及安全敏感信息披露規則。產品不會僅因屬於某個行業而排除;必須符合具體歐盟法律文件、授權法案或條款條件。
CRA 不適用於法規 (EU) 2017/745 或法規 (EU) 2017/746 適用的含數字要素的產品。
法規 (EU) 2019/2144 覆蓋的產品被排除。
第 2 條第 5 款允許歐盟委員會在其他歐盟規則已經處理相關網絡安全風險並提供相同或更高保護水平時,限制或排除某些產品。
歐盟委員會授權條例 (EU) 2025/1535 使用該路徑處理法規 (EU) No 168/2013 下兩輪、三輪車輛和四輪車相關含數字要素的產品,但不包括設計為踏板驅動的 L1e 類車輛。
法規 (EU) 2018/1139 下認證的產品被排除。歐盟委員會常見問題解答區分未認證產品和未認證組件;如果第 2 條第 1 款條件滿足,它們仍需判斷 CRA 是否適用。
指令 2014/90/EU 範圍內的設備被排除。用於海事設備的組件,如果本身不屬於該指令且作為含數字要素的產品投放市場,仍可能被 CRA 覆蓋。
備件在用於替換含數字要素的產品中的相同組件,並且按照被替換組件的相同規格製造時被排除。
CRA 不適用於專門為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開發或修改的產品,也不適用於專門設計用於處理涉密信息的產品。軍民兩用產品不會僅因也有國防用途而自動排除。
第 2 條第 8 款不是產品排除條款。它説明 CRA 義務不要求披露與成員國基本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國防利益相沖突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