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 MDR 與 MDCG 醫療器械網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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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R 和 IVDR 要求在軟件開發與風險管理中考慮信息安全。製造商的技術文檔需要説明器械如何在運行環境中保持安全並達到預期性能。MDCG 2019-16 提供了實施這些要求的指導。
附件 I 中的網絡安全要求
MDR 中的網絡安全要求屬於一般安全和性能要求,涉及軟件設計、風險管理、信息安全、防止未經授權訪問、預期運行環境和使用説明。FDA 第 524B 條的定義和申請條件不用於判斷 MDR 的適用性。
軟件生命週期和風險管理
MDR 附件 I 要求軟件按照公認的當前技術水平(state of the art)開發和製造,並考慮開發生命週期、風險管理、驗證和確認。
信息安全
附件 I 明確將信息安全納入軟件風險管理。網絡安全影響器械安全或性能時,評估需要説明這些影響。
最低 IT 要求
製造商必須説明軟件按預期運行所需的最低硬件、IT 網絡特徵和 IT 安全措施,包括防止未經授權訪問。
上市後監督反饋
上市後監督數據應用於更新獲益-風險評價和風險管理資料,以及設計、製造、標籤和使用説明的相關記錄。臨牀評價、預防和糾正措施,以及可用性、性能和安全記錄也需相應更新。
For devices that incorporate software or for software that are devices in themselves, the software shall be developed and manufactur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state of the art taking into account the principles of development life cycle, risk management, including information security, verification and validation.
Regulation (EU) 2017/745,附件 I 第 17.2 節(英文原文)
非官方中文譯文:對於包含軟件的器械或本身屬於器械的軟件,軟件應當按照公認的當前技術水平開發和製造,並考慮開發生命週期、風險管理(包括信息安全)、驗證和確認的原則。
附件 I 將信息安全納入軟件風險管理。例如,臨牀數據被未授權修改可能影響診斷,必要服務中斷則可能使器械無法執行預期功能。應結合器械實際使用環境評估後果。
MDCG 2019-16 是解釋性指南
MDCG 2019-16 於 2019 年 12 月首次發佈,2020 年 7 月修訂為第 1 版(rev.1)。這是由歐盟委員會公佈的 MDCG 正式指南,用於支持 MDR 和 IVDR 的一致實施,本身沒有法律約束力。
MDCG 2019-16 解釋網絡安全判斷如何影響器械安全性與性能,也説明運行環境需要提供的防護,以及製造商需要告知用戶的信息。這些解釋有助於理解產品設計與適用 MDR 或 IVDR 要求之間的關係。
MDCG 説明,網絡安全風險控制措施可能影響器械安全或性能,器械安全風險控制措施也可能影響網絡安全。文件應分析這兩個方向的影響,並説明兩類風險記錄之間的關係。
MDCG 將威脅建模視為識別器械、軟件、系統、網絡和流程中漏洞與風險的系統方法。一旦製造商知道或應當知道某個已知漏洞,它就可能成為可預見風險。
MDCG 期望製造商明確預期 IT 環境,以及該環境至少需要提供哪些防護。器械如果依賴醫院防火牆、訪問管理、加固、補丁管理、網絡分段、加密或其他外部措施,製造商需要記錄並告知用戶這些條件。
技術文件應使用 MDR 結構
網絡安全記錄是 MDR 技術文件和上市後監督體系的一部分。資料應按相應 MDR 要求組織,説明製造商如何滿足這些要求。
- 風險管理:説明安全威脅、漏洞、風險控制和剩餘風險,分析對器械安全性的影響,並提供驗證證據。
- 設計和製造:安全架構、軟件生命週期控制、安全編碼、配置管理、更新機制和供應鏈假設。
- 驗證和確認:在相關情況下,開展安全功能測試、漏洞掃描、模糊測試、滲透測試、安全代碼分析和第三方組件審查。
- 用戶信息:安全配置、更新説明、兼容性限制、網絡端口和協議、備份和恢復、日誌、支持期限和退役信息。
- 上市後監督和警戒:監測新出現漏洞、現場事件、第三方組件問題、威脅環境變化以及糾正或預防措施。
MDCG 討論了用於處理不同問題的安全能力。認證和授權限制訪問,審計記錄幫助調查操作,備份與恢復用於在中斷後恢復運行。應根據具體器械及其風險選擇並驗證所需能力。
歐盟文件不同於 FDA 提交
FDA 和歐盟文件經常使用同一批工程記錄,但依據的監管要求和資料結構不同。威脅模型、SBOM、安全架構或滲透測試報告若用於兩個法域,需分別説明它們如何支持相關法律要求。
按歐盟法規判斷適用要求
MDR 的適用性不取決於器械是否符合 FD&C Act 的 cyber device 定義。歐盟文件應按 MDR/IVDR 要求説明器械安全、性能、信息安全、運行環境和上市後控制。
採用歐盟技術文件結構
歐盟技術文件應按照附件 II 和附件 III 組織,並關聯風險管理記錄、一般安全和性能要求、使用説明和上市後監督資料。
上市後監督義務
MDR 第 83 條要求製造商在器械生命週期內主動、系統地收集、記錄和分析相關質量、性能和安全數據,並相應更新技術文件。
使用生命週期標準
IEC 81001-5-1 可用於軟件生命週期和網絡安全流程。技術文件仍需説明相關記錄對應哪些 MDR 要求,以及所用方法為什麼適合該器械;採用有用或被認可的標準並不免除這些説明義務。